为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近日,泽库县人民法集中化解五起牦牛买卖合同纠纷,经双方当事人最终握手言和,并对法院工作人员为民解忧的工作态度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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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索某等6人将自家的牦牛出售给了以河南县某养殖场名义收购牲畜的俄某,双方签署了买卖合同,约定四个月后支付牦牛款,到期后被告以各种理由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泽库法院巡回审判期间指导五名原告运用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网上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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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裁团队法官受理案件后,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工作思路,秉持公心、坚守初心,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先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法官多次从法律、情理的角度与双方当事人“面对面”的沟通,本着为群众排忧解难的出发点,明之以法理、示之以利害,耐心开导原被告双方。经调解后,原、被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庭向五名原告各支付4000元,并约定了不按期履行协议将承担的责任剩余款于75日之内给付,仅用3天化解了这几起买卖合同纠纷,达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办案目标。
供稿:泽库法院
编辑:张虎魁
审核:詹国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