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一军,男,汉族,1961年3月生,山东莒县人。他早年参加工作,于1977年7月步入社会,并在1985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唐一军的教育背景深厚,他通过中央党校的学习获得了研究生学历。
工作履历
唐一军的工作经历丰富且多元,曾在多个重要岗位上任职。 他最初从知青工作做起,后逐渐步入政坛,并在多个省市担任要职。具体履历如下:
早期工作:唐一军曾在浙江省青田县石溪公社、丽水县富岭公社、永康县寮湖公社等地担任知青。
地方党政部门:他历任浙江省丽水地委党校资料员、浙江省委宣传部理论 处干事、副主任干事、主任干事,浙江省委办公厅秘书、副处级秘书、正处级秘书,舟山市委秘书长,舟山市委常委、秘书长等职务。
纪委工作:唐一军还曾在浙江省纪委担任要职,包括纪委秘书长、纪委常委、秘书长等。
地方领导职务:他在浙江省宁波市担任了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政法委书记、市政协主席、代市长等职务,并在浙江省委常委、宁波市委书记等岗位上有着出色的表现。
跨省任职:唐一军还曾在辽宁省担任省委副书记、代省长、省长等职务。
中央部委任职:自2020年4月起,唐一军担任司法部部长、党组副书记,后于2021年8月担任司法部部长、党组书记。
政协工作:2023年1月,唐一军转任江西省政协党组书记、主席,直至2024年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违纪违法情况
2024年4月,唐一军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唐一军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党的二十大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双开通报显示,唐一军涉嫌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长期违规接受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消费卡、瞒报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规干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和司法活动、家风不正对配偶失管失教、大搞权钱交易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这些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了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
总结
唐一军作为一名长期在地方和中央部门担任要职的官员,其违纪违法行为性质严重、影响恶劣。他的案例再次警示广大党员干部要时刻牢记初心使命,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做到清正廉洁、为民服务。